受中山翠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经四路南段边坡防护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CLPSP17ZS00QY09)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 6 月 5 日至2017年 6 月 9 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CLPSP17ZS00QY09 3. 项目名称:经四路南段边坡防护工程 4. 项目类型:工程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项目内容 工期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下浮6%) 经四路南段边坡防护工程 自开工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及合格验收并交付使用 人民币705809.44元 人民币 663460.87元 注:1、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6.2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6.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4年4月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须放入正本中,复印件无效); 6.4 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5 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资格(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必须是相应专业一级资格),须证企相符,证企不符的不予受理;(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6.6 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建筑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 6.7 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登记报名及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